时间:2022-10-16 00:53 浏览::次
受害人遇害前一天测出怀孕、脖子中了三刀、下肢被烧毁,严豪杰无论是不是预谋,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。但个人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!
根据报道,严豪杰在去找妻子之前,找人借车,开着别人的车来的妻子父母家,主要是确认她父母在没在家,在家了肯定不上去,没在家就会去要钱。
1、为什么要确认岳父岳母在不在家?
假如岳父岳母都在,他要一个人对付包括妻子在内的三个人,力量有限,动静太大,很能得逞!
父母两人不在,仅妻子一人在家,没有提防,很容易“致胜”。
2、为什么要借车、换车?
按照严豪杰的说法,他借车为了去抵押贷款,但因为抵押的钱不够,所以才到妻子那里去要钱,之后把车还给了朋友。
车到底是用来贷款的,还是用来作案的,完全可以查下行驶记录,也可以问问那位车主朋友,知不知道严要车干啥?有没有去过什么贷款公司?如果有,车的事情就能说清,如果没有,就有理由怀疑!
那么开着别人的车去踩点,一方面怕岳父岳母认出自己的车,过来和他打招呼,影响自己的计划。一方面怕事后监控拍到自己车或熟人认识,制造不在场证据。
1、严豪杰交代,自己当时只是想拿刀吓唬妻子,上楼后头脑发热就捅了人。
经过鉴定,严豪杰的精神正常,那么他上头的速度也太快了,几秒钟就能爆炸,很不正常,只能说明他是早有杀妻之意!
2、案发后,他用打火机制造火灾现场,还看火势数钱。
一个人犯罪后正常的举动是先逃跑,而严某先是完美的制造火灾现场,确认火势不可控制,达到了预期目的,还悠闲的在车里数钱。这波操作完全是按预设的剧本操作的,不是有计划,哪有这么镇定自若的犯罪嫌疑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