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10-16 00:31 浏览::次
3月20日,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基本截止,正式进入评审季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和评审严格按照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在项目评审环节,严格遵循“依靠专家,发扬民主,择优支持,公正合理”的评审原则,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级评审制度。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评审时间节点已经出炉,具体如下:
四个重要时间节点:初审结束(不予受理通知时间)、复审申请时间、集中受理评审时间。
5月中旬前初审(即基金委的初步审查结束)并发布不予受理通知,申请人如果在5月21日没有得到任何消息,即申请书顺利进行函评(通讯评审)。6月12日前完成接受不予受理复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