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10-16 00:14 浏览::次
教育法律规定教师以下义务与责任。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
教师行为:
1.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,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,因材施教,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。
2.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。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
教师义务:
1.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
2.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
3.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,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、文化、科学技术教育,组织、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;
4.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;
5.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;
6.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
三、法律责任
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:
1.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;
2.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;
3.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。
教师有前款2、3项所列情形之一,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总的来说,教师主要履行教学、教育、关爱保护学生的义务,这是职业性质决定的。只有认真履行了义务,才能有相应的权益和回报,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